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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出貨到大陸 有個東西要賣給大陸乘的金額比較低 (例如通常是*2 這個只要*1.5) 同事有跟我說明一下 但是我還是不太懂 同事的意思好像是說(不曉得我有沒有誤解他的意思) 有17%的增值稅 但是我們要賣給大陸的這個物品是不能退稅的 如果賣給大陸的價格太高 對大陸那邊來說 他們的成本是加上一倍(因為也不能退稅) (大陸的客戶 其實是我們公司的分店) -- 聽完之後 我又想了一下 愈想愈亂 出口不是都是零稅率 為什麼我們還要在付17%的增值稅? (還有出口是零稅 不用繳稅 為什麼還可以退辦稅?) 還是17%增值稅 是大陸那邊要繳的?? 可是對大陸來說 是進口 進口不用繳稅阿 (不是只有銷貨才要繳稅嗎 進貨是可以扣稅嗎) 那麼正常來講退稅是指台灣這邊 還是大陸 會退稅 為什麼因為物品不能退稅 會提高大陸的成本?? 會提高大陸成本 指的應該是大陸那邊不能退稅吧?? 可是進口為什麼可以退稅@@ -- 如果大陸進口真的要繳稅 那同事的意思 是不是指 大陸進口要繳17%稅 所以例如 東西是100塊,賣給大陸*1.5元 =100*1.5 =150塊 然後150元 大陸還要付17%的稅 =150*17% =175.5 所以大陸進貨價格的成本 不是150元,會是175.5 如果大陸的進口可以退稅 但是這項物品不能退稅 所以大陸那邊的成本就會變成175.5 就是變高了 不曉得是不是這個意思?? 台灣出口到大陸 買/賣雙 各位要付擔哪些 稅的費用 搞不清楚 >< 麻煩大家指導一下了 謝謝大家..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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